《绍兴文理学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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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季本的《诗经》观

摘要:浅述季本的《诗经》观   季本(1485—1563),字明德,号彭山,会稽人。季本一生著述很多,其中《诗说解颐》是季本研《诗》专著,共四十卷,近四十万字,包括《总论》 《正释》 《字义》三部分,《总论》是全书的纲领和思想主导,本文主要从季本《诗说解颐·总论》出发,结合其他著作,考察季本的《诗》学观念,探讨其在《诗经》研究过程中所体现的强烈的“正经”意识。   一、季本《诗经》观的核心 季本在 《诗说解颐·序》 开篇说道:“《诗》遭秦火,全经不存,世儒收拾于煨烬之余,缀为三百五篇之数,非古经也。”明确表示当世《诗经》与先秦时期的《诗经》存在很大差异,因为在经历秦始皇焚书的劫难之后,先秦时期结集成册行之于世的《诗经》即季本所称“古经”已经不是原来的面貌了。季本所谓的“全经不存”,考察其在整部《诗说解颐》及其他著作中的论述,应该是指诗篇佚失而整部诗集不足三百篇之数、诗歌编排次序错乱、个别诗歌作品的章句划分不确等情况。汉代儒学家为了恢复“古经”的面目,凑足三百五篇之数,收集了一些逸诗,重新编排整理,从而增补出了一部新的《诗经》。从汉代至季本所生活的明代中期,经学家都是在这个版本的基础上展开论述与探讨,形成了所谓的“诗经汉学”“诗经宋学”的传统。既然对研究对象的真伪都产生了怀疑,那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研究成果自然需要重新检讨了。季本的《诗经》研究正是由此展开,其对经文的训释、诗旨的阐释、创作手法的分析、《诗经》基本问题的讨论、对汉学、宋学的批判等等,都是在这个前提下进行的。他努力摆脱汉宋藩篱,突破权威,致力于对“古经”的恢复与还原,在此基础上建构了独特的解《诗》体系。为了行文方便,我们暂且称汉代所流传下来的《诗经》版本为“今本”。季本所认同的古本是秦火之前,经过孔子整理的古本,他称之为“古经”。努力恢复“古经”,是季本《诗经》研究的核心。   二、“正经”的指导思想 秦火之前的“古经”是什么样子的?毕竟从汉至明,只有“今本”传世,没有其他的版本可以用作参考或是用来证伪,但是季本认为“古经”不是无迹可寻的。“古经”虽然不存,但是周代编辑与整理“古经”的目的可以确定,编纂古本的指导思想还可以追寻。以最初《诗经》结集的目的和功能来考察“今本”,可以检测出其背离圣人之意的部分。   (一)《诗经》的性质与功能。《诗经》是周代礼乐文化的产物,它不单单是一部具有文学性质的诗集,而是一部具有政治、道德、伦理、哲学以及审美、文化教育意义的著作。从西周到春秋,经过多次编辑而成,是周王朝的官方行为,体现了周代统治阶级的意志,具体的执行者应为周王朝的乐官,编辑目的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为了弘扬与效法前代圣王的治国之道,即“法文武成康之遗风”,从典礼仪式用乐的考虑出发,“兴正礼乐”以再致盛世;二是“观民风,知得失,自考正”,即采诗观风与献诗讽谏。可见,诗篇的创作与《诗经》的编辑最开始就关乎政治。《诗经》同时也肩负着教化的功能,是周代贵族学习文化知识的教科书,对塑造周代贵族的人文精神与文化品格起着重要的作用。到了孔子所在的春秋末期,面对“礼崩乐坏”、天子失统的现实,孔子决心恢复周礼,因此对包括《诗经》在内的经典文献进行了整理,使“雅颂各得其所”,让《诗经》再次肩负起文化承传与修复世道人心的使命。季本对《诗经》这两种预设的功能了然于心,尤其肯定孔子对于《诗经》“教化”意义的发展,他于论著中多次强调“诗教”的意义,如:“诗之为教,所以感发人心。故为之音韵以咏歌之,使可听,又作者之志公正无私。其辞清而不杂,则其入人尤易也。”因此,《诗经》所录诗篇是否能反映王朝政治,是否是雅歌,是否能明是非之心、感发人得性情之正,成为检测“今本”的重要原则之一。   (二)季本“正经”的理论基础。季本认为部分“古经”是可以从“今本”中还原的。“《诗》学之失传久矣,所幸遗经尚存,是非具列,即其辞而?绎之,以意逆志,当自跃然于心目之间,岂待传注而后明哉!今于诸篇下首标经旨,不尽用旧说也,庶以见其意不远于经文而可求焉。”“《诗》学之失传久矣”,即指“今本”《诗经》已非原来的面目,再加上汉代以来学者对《诗经》所作出的种种阐释建设,致使《诗》学偏离了作诗者与编诗者的本意。“所幸遗经尚存,是非具列,即其辞而?绎之”,但是我们可以从现在的《诗经》传本中还原古本的面貌。而且,对于诗意的理解也应该抛弃前人传注的说法,直接深入经文,按照“以意逆志”的方法,立足于文本“而求”,去探求作诗者与编诗者的本意,从而对“古经”进行恢复。   尊奉先秦时期《诗经》结集的目的与功能,并立足于经文本身,季本的“正经”工作就此展开。这个“正经”过程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以重新阐释诗旨为主,对单个具体诗篇的还原;一是将《诗经》作为一部诗集,对其整体面貌的还原。对单个具体诗歌作品的还原,是还原整部诗集面貌的基础,但考察诗集整体面貌也会影响到对个体诗篇的理解,两个层面之间相辅相成、互为依存。以上“正经”工作构成了季本《诗经》研究的基本框架。   三、具体诗篇的还原 对具体诗篇的还原,包括字词训诂、章句音韵、主旨阐释、创作手法等,季本于《诗说解颐》中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其中,在字词训诂、揣摩文意的基础上对诗旨的研究与还原是最关键的。季本不认同汉代董仲舒提出的“诗无达诂”的观点,坚持对诗旨的理解要回归作诗者的本意,对汉儒和宋儒各种说法的批评与修正都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   汉儒的《诗经》阐释担当着强化政权合法性、构建新王朝大一统意识形态与复兴文化传统的时代重任,主要为汉王朝政治服务,便成为他们解《诗》的立场。在这种历史语境下,汉儒更注重挖掘诗歌所指涉的具体历史事实,通过夯实诗本事而推演诗义,即“以事解经”与“以史解诗”。朱熹研究《诗经》的宗旨与立场在于阐发其理学观念,他以义理解诗,以道德伦理评价诗歌本事,重视个体心性修养,将人伦与天理紧密结合起来,在修身致理的同时和谐家庭、人际、政治之间的关系,以正人心,诛贼党,实现家庭和睦,国家兴盛、天下太平的政治理念。因此,在“正经”观念指导下,对具体诗篇的研究,季本大力破除汉儒过分落实具体事件,牵强附会诗意的做法,同时也努力突破朱熹对《小序》不敢大胆否定,过度宣扬天理学说的解释。季本客观地分析汉儒、宋儒的得失,比起以往更加立足于经文本身,因此提出了很多更加合理更加精辟的看法。以下试举二例:   (一)《豳风·七月》 《小序》:“《七月》,陈王业也。”   《诗集传》:“周公以成王未知稼穑之艰难,故陈后稷、公刘风化之所由,使瞽 朝夕讽诵以教之。”   《诗说解颐》:“豳人以农桑为业,以忠爱为心,故作此诗以自序其勤力诚心之事也。”   从文词内容来看,《七月》是一篇典型的农事诗,描写了古代人们一年四季的生产劳作与生活情况。《小序》仍然从王道政治出发,附会本诗是陈王业的。朱熹不但赞同《小序》,并且进一步说明是周公陈述后稷、公刘的风化来教育成王的。季本的解释与王道、政治、风化无关,只从诗歌本文出发,认为是豳地人民自述农桑之事,表达了其尽心农事的情感。   (二)《邶风·谷风》 《小序》:“《谷风》,刺夫妇失道也。卫人化其上,淫于新昏而弃其旧室,夫妇离绝,国俗伤败焉。”   《诗集传》:“妇人为夫所弃,故作此诗,以叙其悲怨之情。言阴阳和而后雨泽降,如夫妇和而后家道成。故为夫妇者,当黾勉以同心,而不宜至于有怒。又言采葑菲者,不可以其根之恶,而弃其茎之美,如为夫妇者,不可以其颜色之衰,而弃其德音之善。但德音之不违,则可以与尔同死矣。”   《诗说解颐》:“时有宠新妾而弃其妻者,其妻不忍去,故作此诗,以叙其悲怨之情也。怨而不怒,可谓贤妇人矣。但诗中以泾渭为喻,则泾渭者,周畿内之水也,诗人咏物,多述土风,卫人不应远引泾渭,东莱吕氏虽为之解,亦似强求。意者其为《王风》之杂欤!”   《谷风》显然是一篇被弃女子诉苦之诗,诗篇以弃妇的口吻娓娓道来,叙述沉痛,将无辜被弃的心痛与震惊表达得淋漓尽致。《小序》谓刺夫妇失道,是在对诗意的理解上发挥诗歌讽谕的功能,依然是从政教的角度考虑的。朱子的理解比较切合诗旨,但是又引申到夫妇和而家道成,如阴阳和而雨泽降等等,将人伦与天理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了其以理解《诗》的阐释立场。季本采纳了朱熹的意见,认为此诗是被弃的妻子不忍离开夫家而作的弃妇诗,但同时指出“怨而不怒”,反映了其对孔子“温柔敦厚”诗教思想的采纳。此外,季本对此篇的阐释值得重视的是以诗中出现的地理名词来推断诗作产生的地域。诗中言及泾渭二水,此二水在王畿之内,卫人地处河南,作诗似不应援引方域之外的风物,这种看法有一定的道理,反映了季本解《诗》全方面的考量。   四、《诗经》整体面貌的还原 在整体面貌的还原上,第一个问题就是确定篇目,需要辨明“今本”中有哪些是汉儒后添加进来的,非“古经”中的篇目。根据西周及孔子之时的采诗目的与编选原则,“淫诗”是绝对不应该存在于《诗经》中的。这一点季本曾作过明确的论断,如“淫辞不可以为讽,邪辞不可以为正,谀辞不可以为公,但秦火之后,诗篇错乱,多失故序,而又杂以里巷狎邪之言,则其义始不明矣。”《小序》对各首诗进行历史叙事化的解读,为“淫诗”入集强行作解。朱熹承认“淫诗”的存在,认为其可以作为反面教材,具有“惩创人之逸志”的作用,来解释其被编入《诗经》的合理性。季本不赞同这两种观念,从孔子的诗教传统出发,认为“淫诗”出现在《诗经》中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第二个问题是篇目的分类和排序。“今本”《诗经》共305篇,按照《风》 《雅》《颂》三个部分排列,季本认同“古经”也是按照这个体例编排的,但是他对“风”“雅”“颂”重新进行了诠释,提出了与汉儒稍异的定义,树立了诗篇移易的标准,从而为重新安排某些诗篇的位置提供了可能。季本解释“风者,讽也……有嘉人之善而感动良心者,有刺人之恶而感动耻心者”。《诗序》中有言:“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两种论述意思基本相同,都认为“风”有教化功能。季本解释“雅”,则直接引述《诗序》“雅者,正也。”季本对“颂”的解释比较详细:“颂者,容也,公也,臣子形容功德之辞,有称颂先君之德而追思者,有称颂时君之德而祝愿者。”《诗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两种论述也基本相同,强调对君王功德的称颂与赞美,《诗序》强调“以成功告于神明”,而季本点出了对“时君”,即诗歌创作时期的当朝君王功德的称颂。季本还对“风”“雅”“颂”的作者身份和使用场合进行了讨论,他将诗歌分成两类,一类是私下讽谕的,属于民间的,即“风者,讽也,民俗私相咏歌之辞”;一类是当面公开告戒之辞,使用于官僚之间的,即“雅者,正也,彼此面相告戒之辞”,“容也,……皆公言也,亦面陈而非私讽”。大小雅的划分也是从使用场合和使用者的身份来区分的,“有官僚规诉而属于小者,有君臣训谕而属于大者”。《诗序》是以政之大小来区分大小雅,虽然两种区分都与政治联系,但是关注点不同,《诗序》关注诗歌内容与主旨所反映的政事内容,而季本关注作诗者的身份与创作目的、使用及针对的人群,即创作者和受众之间的关系。对于《雅》的使用对象和场合,季本还补充说:“雅者,正也,面相告语之正论也。谓之《小雅》,乃父子、兄弟、朋友、夫妇之正论;谓之《大雅》,则朝廷君臣之正论,故用之朝会,用之燕飨,用之赠送,用之慰劳,各有攸宜,而非若《风》之可以随所用也。”   由上可知,季本的诗篇分类标准为:安排在《风》中的诗篇应该是有关于讽诵教化的,民间私下咏歌的作品;安排在《小雅》中的诗篇应该是臣子之间公开当面相告戒的雅歌;安排在《大雅》中的应该是君臣之间公开训谕的雅歌;安排在《颂》中的应该是公开称颂先君或时君之德的作品。根据这个标准,季本将一些诗篇的分类位置做了调整,如《四牡》是一篇征夫思念家乡的诗歌,季本同样认为抒发的是周之征夫劳于王事,不得归而思其父母之情,应当由《小雅》入《王风》;《天保》是一篇臣子歌颂君王的诗歌,季本以此为臣下美君,颂时君之作,所以应当由《小雅》移入《周颂》;《菁菁者莪》是一篇称美贵族君子的颂歌,季本认为此诗是人君得贤爱乐而作,那就属于君臣之间的雅歌,应该从《小雅》移入《大雅》。季本认为应当重新分类和移易位次的共有80篇,接近于《诗经》总数的四分之一,调整的规模还是很大的。这80篇中,除了根据“风”“雅”“颂”定义而重新调整的,还有由诗旨而推测出作品时代而进行调整的;由内容而推测出作品产生地域而进行调整的;由考证作者国别而进行调整的。   此外,季本可能也认识到了“风”“雅”“颂”无论从作品反映的内容来分类,还是从使用场合、功能上来分类,界限都比较模糊,以至于很多诗篇就较难归类了,所以他提出了相兼说。“《风》 《雅》 《颂》体亦有相兼者,如《崧高》列于《雅》而曰‘其风肆好’,是《雅》兼《风》也,但以作者本在《雅》,非私讽之辞,则不可以为《风》。他如《 鸠》之有颂辞,是《风》兼《颂》也,但以作者本在《风》非面陈之辞,则不可以为《颂》,亦各从其类而已。”诗体可以相兼,如《大雅·崧高》兼有《风》体,但是受作者的身份(贵族或平民)和讽诵的形式(面陈或私讽)的限制,使得他们仍然留在原来的分类里。   五、结语 虽然季本力图还原“古经”,但《诗说解颐》在撰述体例上并没有打破《诗经》原来的体例,既没有把他认为的“淫诗”直接从诗集中剔除,也没有变乱《诗经》的次序,只是于各篇之下说明应该移入的位置,不同于何楷等学者直接在著作中打破《风》 《雅》 《颂》的体例,按照自己的想法对305篇重新分类排序。这说明季本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尊重传统的,明了由于历史的发展,想要完全复归“古经”原貌并非人力可为,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去探求圣人之遗志,以期推动学术的发展。季本的弟子徐渭评价《诗说解颐》说:“其志正,其意远。悉于经而不泥于旧闻,深有得于孔子之遗言,有裨后学。”这个评价是客观而精到的。对季本而言,《诗经》是“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在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驱动下,努力透过历史流传的经典文本,体认圣人思想精髓,揭示经典中原有的观念,目的在于为明代发展提供思想坐标,将《诗经》中的圣人之道与明代社会的思想潮流关联起来,藉由历史文本的阐释来承续文化传统、规范现时世界。

章学诚的文学思想

摘要:章学诚的文学思想 (上接第5版)论之,“清”主要指文辞,文辞要纯洁不杂。“真”主要指内容,内容要“言之有物”,要“实有所得”。   章学诚多次强调“清”,具体而言,包括体式纯和辞洁气纯两方面。文体众多,创作时应该注意文体之别,严守文体之规。时代不同,文体亦各异。《信摭》云:“文有一时体式,今古各不相袭,犹书法之真草篆隶不相混也。”《乙卯札记》:“时代升降,文体亦有不同,用一代之体,不容杂入不类之语,亦求清之道也。”文体不同,其特点亦各异。《〈韩诗编年笺注>书后》:“大抵学人之诗,才人之诗,诗人之诗,文人之诗,各有所长,亦各有其流弊。但要酝酿于中,有其自得,而不袭于形貌,不矜于声名,即其所以不朽之质……性灵,诗之质也……音节,诗之文也。”《陈东浦方伯诗序》:“诗有别长妙悟,非关学识云云。”   体式纯之后,还要求文辞和文气纯洁。《评沈梅村古文》:“至于古文之要,不外清真,清则气不杂也,真则理无支也,理附而辞以达之,辞不洁而气先受其病矣。辞何至于不洁?盖文各有体,六经亦莫不然,故《诗》语不可以入《书》,《易》言不可以附《礼》,虽以圣人之言,措非其所,即不洁矣,辞不洁则气不清矣。后世之文,则辞赋绮言,不可以入纪传,而受此弊者乃纷纷未有已也。”《与石首王明府论志例》:“未有不洁而可以言文史者。文如何而为洁?选词欲其纯而不杂也。古人读《易》如无《书》,不杂之谓也。同为经典,同为圣人之言,倘以龙血鬼车之象,而参奥若稽古之文,取熊蛇鱼 之梦,而春王正月之次,则圣人之业荒,而六经之文且不洁矣。”   章学诚虽然强调文辞之“清”,但并非一味地固守此教条,同时认为可依据创作实情而作此变通。《与陈观民工部论史学》:“古语不可入今,则当疏以达之;俚言不可杂雅,则当温以润之。辞则必称其体,语则必肖其人。质野不可用文语,而猥鄙须删;急遽不可以为宛辞,而曲折乃见;文辞须从公式,而案牍又不可徇,骈丽不入史裁,而诏表亦岂可废!此皆中有调剂,而人不知也。”章学诚并对混杂不明的文风作了不少批判。《评沈梅村古文》:“词人绮语横入古文,背义害理者,盖不少矣。”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章学诚以史学为基础,以史学理论为指导,对文章之学作了不少阐释,其强调文章经世致用,强调文德,强调文理等,都明显带有其史学特征,其“清”的强调与其淡泊人生态度有关,亦与其史学并多少有一定联系。一句话,以史统文是章学诚文章学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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