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勤国 浙江绍兴人,著名物权法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为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物权法、民事立法与司法、国企改革。出版 《物权二元结构论》、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中国物权法100问》等专著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发表 《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民事立法》等论文多篇,作品获全国首届优秀法律图书奖、广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被评为广西首届杰出法学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广西优秀教师、广西优秀专家、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入选广西高校首批跨世纪人才、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当选为十四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