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我校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通过验收

   期次:第20期      查看:51   

我校电子科学与信息实验中心、机械工程训练中心和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三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已全部完成验收工作。专家组对建设效果、教学体系和科研机制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报讯 12月12日,我校电子科学与信息实验中心、机械工程训练中心与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共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接受省教育厅专家组检查验收。截至目前,学校拥有的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部完成验收工作。
  专家们一致认为,我校重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建设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得力,建设效果明显;设立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和课外学生开放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效果良好;构建教、学、研相结合新机制,形成教学科研良性互动的新局面,学生学科竞赛成绩显著;实现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有效提高了管理效率。相关指标均达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标准,因此一致同意通过验收。此外,专家组对3个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庄娜娜)

绍兴文理学院 版权所有    在线投稿 

北京华文科教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支持,图文与本公司无关

京ICP备12019430号-7

本期已有21596次访问,全刊已有7397150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