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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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城周四十五里”考

   期次:第3期   作者:●任桂全   查看:193   

  隋开皇十一年(591),越国公杨素对始建于越王勾践七年(前490)的越都城进行了大规模的修缮,使已经传承千年的古城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城市形态,由原来的“西城东郭”,改造为“内外城”结构,即“子城”在内,外筑“罗城”,一般称之为“套城”;二是在原来勾践小城的基础上,扩建为周长十里的“子城”;三是将原来的越大城(也称山阴大城)扩建成周四十五里的“罗城”。
  自杨素修城以后,历隋、唐、五代至宋,在城市名称和空间结构形态上,一直没有发生过根本性变化,但对罗城的大小规模却有不同的说法。一种主张罗城(或称郡城、州城)周四十五里,另一种主张周二十四里,两者相去甚远,几乎相差一倍。尤其是明清以来的绍兴古城,以城墙为基础建成的环城路长13公里,这就让人坚信“二十四里”之说不可动摇。
  然而历史并非如此简单,许多古籍中记载,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读史方舆纪要》引《图经》曰:“郡城广四十五里,名罗城”。《肇域志》引《浙江》曰:“越过公杨素修郡大城,加广至周四十五里”。明万历《会稽县志·城池》和清嘉庆《山阴县志·城池》也采用四十五里说。此外,北宋毛维瞻作于治平元年(1061)的《新修城记》。明白写着州城“九千八百丈”,按宋代度制每丈3.12米,则合计六十一里。
  过了九年,即宋神宗熙年三年(1070)为越州知府的沈立,在《越州图序》一文中提出新说:“今实计二十四里二百五十步”。同时又说:“罗城周围,旧管四十五里”,作者没有否认四十五里说,但他把“旧管”(管理范围)与“实计”区别开来。南宋嘉秦《会稽志》承沈立之说:“罗城周围二十四里二百五十。熙宁中,郡守沈立为《会稽图》 (应为“图序”)。其叙如此。而《旧经》云‘四十三里’者非也。“三”疑为“五”之误。
  对上述引文进行考察,主“四十五里”者,大多出自《图经》,而《图经》出于唐及北宋,且常常为后来者所引用。“二十四里”者,则出自沈立《越州图序》,较之任何一种《图经》要晚得多。即使与越中最后一部图经,即大中祥符《越州图经》,也要晚出近七十年。虽然《图经》早已亡佚,但《图经》的成书年代(特别是唐代的图经)更接近于罗城的修筑年代,这一点是不应该被忽视的。
  虽然沈立所说“二十四里”是一种“实计”,但没有理由加以否认。但客观地说,沈立的“二十四里”说,实际上已经否认了此前的“四十五里”说,但他无法否认后来一再出现的“四十五里”说。也就是说,宋代的沈立是无论如何也否认不了元代的“四十五里”说。元至正十三年(1353),绍兴城大修竣工后,分别请当时两位名人写碑记:杨维桢是诸暨人,又做过钱清盐厂司令:黄 是义务人,做过诸暨判官。两人对绍兴城的情况,不可能不了解,写“四十五里”必定有所本。
  为什么从隋朝杨素筑罗城,到元朝笃(一作秃)满贴穆尔修城的近九百年间,会反复出现“周四十五里”的记载?原因或许有三:其一,没有把子城计算在内。陈桥驿先生认为“据《方舆纪要》引《越州图经》,城周长大四十五里。但北宋沈立以为实际长度为二十四里二百五十步。这种差别,除了计算方法的某些不同外,主要是后者没有把罗城西部的子城算计在内。”由于子城西、北两面,都以种山为城,所以常常造成计算上的差异。其二,沈立《越州图序》把产生这样的原因,归咎于计算方法的不同。即“实计”与“旧管”的区别,这样是否就是建成区与管理区的区别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按“城周四十五里”说,管理区也是用城墙围起来的。其三,是不同时期城市规模的实际反映。从隋朝到元朝的近九百年间,绍兴的城市人口数量,据相关研究表明,一般都在十万以上,最多是超过二十五万,这无疑是城市规模扩大的原因。这种人口规模变化所引发的城市用地规模变化,是城市自身发展的基本规律,我们有理由认为,城周四十五里也好,城周二十四里也好,都是绍兴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同历史时期城市规模的实际反映。
  那么“城周四十五里”是否实际存在呢?有以下发生在隋至元时期的三件事值得引起注意:
  其一,唐末常喜门外有“白楼门”。绍兴历史上有十城门,市民耳熟能详,而“白楼门”却几乎无人知晓。《十国春秋·武肃王世家》写到钱 奉诏讨伐董昌时,特别提到董昌生性残忍,恣为诛戮,“越州白楼门外故行刑之地,守者恒闻鬼哭不绝”。而在绍兴地方志中,均无“白楼门”的记载,更无该门的确切位置。但据徐次铎《复湖议》载,州城西南隅的镜湖湖堤上,原有白楼堰、白楼闸等水利设施,白楼门可能在这一带。查嘉泰《会稽志》:白楼堰在山阴“县西四里常喜门外”,如果白楼门确实在这一带,那么,罗城的城墙便至常喜门外四里。如此说来,州城范围,远比“二十四里”说要大得多。又据嘉泰志载:北宋“宣和初,刘忠显治城,御方寇,尝稍缩其西南隅”,白楼门很可能在刘忠显收缩的范围之内,从此再也没有关于白楼门的任何记载。
  其二,子城范围一度到达小隐山之东。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张伯玉主持修筑州城,毛维瞻为之作《新修城记》。这次修城,在北、南、西三面均有所拓展,即所谓“北因卧龙山,环而傅之,连延属于南,西抵于堙尾,凡长九千八百丈。”说明至此卧龙山已围入城内,“堙尾”在何处尚不可考,而向南延伸至何地,作者没有交代。但从后来陆游之父陆宰(1088~1148)所记的小隐山园被拆一事可知,越子城一直南延至小隐山园东面。嘉泰《会稽志》作如下记载:“小隐山园……少师陆公宰尝得之,以为别墅,作赋归堂、六友堂、遐观堂、秀发轩、放龟台、蜡屐亭、明秀亭、拄颊亭、抚松亭。会公改筑子城之东隅,今惟赋归堂、蜡屐亭存焉。”小隐山在今城西南约五里的镜湖中,如此规模的陆宰别墅,因“公改筑子城”而被迫拆除一大半。公家“改筑子城”的时间,可能在陆宰死后的南宋初年。嘉泰志成书于嘉泰元年(1201),陆游作序,其子陆子 参与修纂,有关子城拓展到小隐山东隅的记载,应该是真实可信的,州城“周四十五里”也是有依据的。
  其三,西郊广规一乡围入城内。杨维桢、黄 之所以一致认定“城周四十五里”,是因为笃满帖穆尔修城时,是一种“增筑加广”行为,这在万历《绍兴符志》中有记载。而“增筑”部分。正好是北宋宣和年间刘忠显“稍缩”的范围,换句话说,这次修城恢复了原有规模。
  以上三次变故,虽然时代不同,原因不同,但都事关“城周四十五”。更值得注意的是,三次扩城方向高度一致,即都在州城的西南隅,这就更能说明“城周四十五里”决非子虚,或许田野考古可以得到进一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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